住底楼也要交电梯费?这是苏州很多楼盘的业主不情愿的事。以往按照有关文件,电梯费必须由所有业主共同分担。这回,新出台的物权法让维权意识强烈的业主找到了支撑:新法规定住底层无约定要交电梯费,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有约定就可以不交?于是,一份“寻找底层电梯费约定”的热帖最近在网上业主间流传。这回,记者把帖子的主人请进了新鲜开张的商报业主维权吧,聊一聊这个在苏州楼盘里颇有代表性的维权观点。“住一楼也要交电梯费?寻找一楼的业主,同时寻求二楼以上其他业主的支持!”这位化名叫“小K”的业主认为,自己住一楼不用电梯,低层住户凭什么帮高楼上的邻居“埋单”?并在自己的社区论坛里寻求同盟军。观点鲜明,有理有据。
业主小K的遭遇
我上周到开发商处签购房合同和办理贷款,看了物业合同后,我觉得其中电梯费一项不合理。我是一楼的业主,根本没有机会使用电梯,所以,这部分的电梯费我觉得没有必要交纳。售楼小姐对我说,所有的人都签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不肯签。我对她说,这是我们甲方业主和乙方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开发商你自己还不是合同方,其实没有什么资格跟我谈物业合同的内容。我有资格也有必要跟要和我签合同的对方(物业公司)见个面,问个清楚,商议后再签。而且这是物业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法律也没有规定其他人签了合同,我就一定要跟着签,不然物业公司也没必要和每个业主单独签一份合同了,弄一份集体合同就好了,找一个代表人全签了好了。开发商说到最后没辙,同意我暂时不签,只签购房合同。但是,今天我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说我的购房合同还没签好,原因就是我的物业合同还没有签,让我再去补签。
业主维权观点
为了这个问题,我特意咨询了我的律师朋友。
1.先说收费的标准,物业管理费由两部分组成(住宅公共服务费+电梯/水泵运行费),苏州市的管理文件确实没有细到规定一楼的业主是否要交纳电梯费的问题。
2.因为目前我们的楼盘“青年汇”还没有业主委员会,,也不可能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那么,在入住的前期,就是以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所以,作为一楼的业主,我觉得物业公司应该尊重一楼业主,100%没有机会使用电梯的事实,应当减少或免交一楼业主的电梯费。
3.每个业主都会从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作为一楼的业主,我认为无论如何,二楼以上的低层业主你们起码还有1%的机会用电梯搬搬家具上楼什么的,但是一楼的业主却没有0.00001%的机会去使用电梯。除非是为了去找找坐电梯的感觉。所以,在这里我不仅是要寻找一楼的业主出来一起主张权利,另外我还希望得到二楼以上业主你们的支持和理解。也许你认为这只是一小部分业主的利益而已,事不关己,但无论如何,我觉得,同为“青年汇”的业主,只要是维护业主的自身利益的事情,都能得到每一个业主的关注!希望你们同样支持!
律师认为:作为一楼的业主,是否应该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首先要看你签署的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中对这个问题是否进行了约定。如果在业主公约中已明确写明首层业主不必交纳电梯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向你收取电梯费时,你可以拒绝。但是如果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中没有对该问题进行约定,电梯费属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范围,首层业主应当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为了这份目前仍看不到的业主公约,小K留下电话号码呼吁,请一楼的业主或者其他能提供热心帮助的业主和他联系,同时,他需要寻找更多的一楼业主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