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住在高层的业主就要多交水费,为什么增压泵抽水造成的水损,要由高层住户来分摊?”昨日,家住江岸区后湖街同鑫花园的吴先生这样不解地向本报反映。
据了解,今年1月,吴先生住进同鑫花园4栋。1个月后,物业管理人员上门收水费,告知吴先生,每吨水要收2.1元。“按照规定,每吨水收费1.9元,为什么要多收2角?”吴先生问。物业给出的解释是,12楼以上需要增压泵抽水,这当中需要费用。吴先生当时对此不解,未交纳水费。
6月27日,物业再次上门催交水费。吴先生表示,只会按照自己水表的用水量交费,用多少水就交多少钱。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同鑫花园物业管理处,一阮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同鑫花园4栋有18层高,自来水公司只负责抄总表,上门抄表到户收水费的事情,就交给物业了,这当中要花费人力;加之,12楼以上必须采用增压泵抽水,于是就造成了部分电损和水损。所以,这当中的费用,就需要12楼以上的住户共同来分担。
武汉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01年开始就有规定,凡是高于15层的楼房,水务部门收水费时,只按该楼房的总表收取;而该楼房总水表与业主分水表所造成的误差水损,不归水务部门承担,应由物业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