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向当地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属街道办事处做出书面报告,当地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属街道办事处指导其进行换届改选,前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指导,坚持由他们组织进行换届改选工作。
解惑:原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背了《物业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向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成立换届改选小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因此,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由原业主委员会组织进行换届改选工作违背条例精神,属违规操作。正确的程序是:由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由换届改选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